安博体育: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新闻资讯     |      2024-04-26 19:22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3,181,467股,加上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可转债累计转股数649股后,公司总股本为163,182,1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372,780.8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9.34%。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为准。

  随着我国城镇智慧化、信息化、数字化的发展,智慧灯杆作为一种广泛分布在城镇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是设备挂载及配套供电、网络、计算的优良平台,降低投资成本,成为城市感知体系的重要部分,近年来在我国各地逐步得到推广建设。

  自2019年始,国家相继推出智慧多功能杆行业标准(GB/T40994-2021),其中以2022年3月开始实施的首个国家级标准《智慧城市智慧多功能杆服务功能与运行管理规范》为代表,其填补了多功能杆在国家标准方面的空白,进一步推动了多功能杆行业发展。

  2022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四五”期间统筹推进城市基础建设作出全面系统安排。《规划》围绕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出4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增强城市安全韧性能力。二是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形成区域与城乡协调发展新格局。三是完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发展。四是加快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智慧化转型发展。

  《规划》提出包括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行动在内的多项重大行动。其中提出开展智慧多功能灯杆系统建设,促进杆塔资源的共建共享,采用“多杆合一、多牌合一、多管合一、多井合一、多箱合一”的技术手段,对城市道路空间内各类系统的场外设施进行系统性整合,并预留扩展空间和接口。同步加强智慧多功能灯杆信息管理,预计建设智慧多功能灯杆13万基以上,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600座以上,累计建成公共充电设施150万个。

  2023年2月,中央、国务院引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了以数字化驱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工作部署。其中提出“2522”的整体框架,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推进数字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深度融合。强化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和数字安全屏障“两大能力”,优化数字化发展国内国际“两个环境”。智慧城市是通过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侧近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其建设内容、重点和方向与数字中国的要求高度重合,而智慧多功能杆是智慧城市基建的重要内容之一。

  地方层面,深圳在2022年3月出台的《深圳市推进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中提出,要推进多功能智能杆建设,到2025年底建成多功能智能杆4.5万根;四川出台的《成都市智慧城市建设行动方案》中提出,市政府计划通过路灯等市政设施与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相结合,以智慧灯杆为载体,逐步实现“多杆合一、一杆多用”,加速智慧灯杆行业发展。除此之外,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江苏、福建、安徽、江西等地也均已出台相关政策,指导和推动着智慧路灯的发展。政策持续优化行业发展,智慧路灯需求提升。国家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广普及智慧城市概念逐渐形成市场需求。照明企业可利用智慧路灯行业优势,为建设智能道路设施、生态公园城市、新型智慧城市提供服务。

  智慧多功能杆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新型公共基础设施,可集合信息采集、发布、汇聚等独特优势,实现5G通信、平安城市、智慧城管、智慧照明、环境监测、智慧交通、新能源和信息发布等新型业务应用,为智慧城市与城市物联网的建设提供大数据的支持并且成为新经济和新基建的发力新方向。

  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与标准,智慧多功能杆是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型技术,它是智慧照明、智慧城市应用及5G基站及其他创新应用的载体之一。作为助力传统基础设施创新转型升级,智慧多功能杆属于新型智慧城市及5G新通信建设与发展的关键新一代融合基础设施。

  现有的城市基础设施(道路上的各类杆件等)无法满足各类采集及传感设备的搭载供电。集智慧照明、基站搭载、智慧监控、应急求助、环境监测、信息交互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多功能杆,将成为构建新型智慧城市的重要载体,同时也适用社会、民生、经济发展的需求。因此,建设智慧多功能杆,实现多杆合一,将成为“新基建”的刚需。

  智慧多功能杆的建设可以有效地实现城市整体建设与运营的降本增效、有利于智慧城市智能硬件产业加速,城市管理效率提升,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具体举措、是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建设智慧社会的关键基础、是新业态新模式的有力支撑。未来长期必将是实现“多杆合一”、“多头合一”、“多网合一”、“多平台合一”等集约化,打破壁垒,避免信息孤岛的趋势。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城市道路照明灯数量已由2010年的1773.99万盏增长到到2022年的3352.49万盏,2020年以来年均增长151.96万盏,由此可见,智慧灯杆行业经过2016-2019年的试点发展阶段,2020年加速发展期,2021年开始已进入发展期,叠加城市新建道路,由此带来的路灯的新增和更换,每年数目可观,目前处于持续增长期。

  在前期发展的基础上,智慧灯杆产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有了国家政策、标准的制定,以及各地方政府的支持,近两年的智慧灯杆项目较之以往,无论从建设速度、规模、金额方面,都明显增加,通过前几年的探索,政府也逐渐摸索出一套合理的、可接受的智慧路灯建设、管理、运营的模式,模式逐渐成熟,从而催生更多的城市级别智慧灯杆项目。

  2023年,中央、国务院引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其中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一体化推进格局,数字中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数字基础设施高效联通,数据资源规模和质量加快提升,数据要素价值有效释放,数字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大幅增强,政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数字文化建设跃上新台阶,数字社会精准化普惠化便捷化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数字技术创新实现重大突破,应用创新全球领先,数字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数字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数字领域国际合作打开新局面。

  在智慧路灯发展早期主要搭载智能照明、公共广播、LED信息屏、紧急呼叫、智能公交站牌等较为简单的应用。在“多杆合一”推出后,它又整合了交通杆、监控杆等功能,搭载交通信号灯、道路指示牌、分道指示牌、路名牌、电子警察、治安监控等等设施。如今,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智慧路灯搭载的应用设备和可实现的应用场景越来越多。在新基建的推动下,智慧路灯又拓展了通讯基站、智能WIFI、新能源充电桩、车路协同、环境监测、智能城管等应用,以及其他一系列创新应用场景。智慧多功能杆衍生的智慧化项目除了常规的智慧多功能杆主要布置在城市道路,目前也已在景区、市政道路、高速公路以及园区等区域大规模布置,为未来各类场景的衍生智慧化应用做好基础底座。智慧多功能杆除了分布在城市主、支干道路上,其还广泛分布在示范道路、园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景区、公园、社区(住宅区)等区域。同时在智慧安防、智慧交通、智慧城管、5G通信、车路协同等等应用领域的实践。

  公司是一家以智慧城市新场景和文化照明为主要业务的系统方案提供商,从城市文化照明倡导者,逐步发展成为以智慧路灯为切入口的物联网城市家具引领企业,专注于智慧路灯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产品研发制造,并致力于成为新型智慧城市的建设者和新场景综合服务提供商。

  公司始终坚持“设计+科技+服务”的发展理念,以我国城市建设发展趋势及客户需求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并加快成果转化,近年来专注于智慧路灯领域的技术研发、制造,同时拓展相关领域的智慧城市新场景服务,通过与国内多家高校的交流与合作,在行业内逐渐形成了较强的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公司现拥有一套包括前期咨询、方案创作、照明设计、技术支持、产品研发制造、路灯管理维护、合同能源管理、软件开发安博体育、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的高质量、个性化技术服务链,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过程的城市照明及智慧城市新场景服务。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产品研发制造、工程项目安装、锂电池销售及锂矿加工销售、运行管理维护及其他。

  智慧路灯是指在城市照明路灯上搭载各种传感器及感知设备,如充电桩、LED信息发布屏、高清摄像头、应急报警、通讯基站、WiFi、环境监测、井盖及积水监测、城市广播等,利用物联网及互联网技术,使路灯成为智慧城市信息采集终端和便民服务终端,是智慧城市重要的切入口。

  公司利用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以智慧路灯等产品作为智慧城市切入点,搭建基础硬件平台和服务软件平台,提供各项城市管理和便民服务以及各类城市大数据收集、传输及管理服务。

  同时,智慧路灯通过高强特钢杆集成的一体式卡槽更好地实现多杆合一,节约了城市空间,避免了重复建设,有效推动了城市的精细化管理。以智慧路灯为入口,结合云计算、大数据,将不断衍生如智慧交通、智慧安防、智慧城管、智慧环保等智慧城市新场景服务,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和可持续化运营。

  近年来随着智慧路灯需求量的增大,公司在智慧路灯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已研发设计并制造出多款智慧路灯并在道路、公园、绿道、广场等处广泛应用。

  秉持亚运会“绿色、智能、节俭、文明”的办会理念,升级城市运营为主旨,实现路灯的“智慧联动运营”

  公司传统照明产品以道路照明产品为主,同时包括少量景观庭院灯、景观照明产品。传统路灯照明产品中,以文化定制产品为主,主要包括玉兰灯、芙蓉中华灯、银杏灯等。近年来,随着公司制造能力及文化定制照明产品的客户需求不断提升,公司生产工艺更为复杂的文化定制类产品的产销量在传统路灯照明产品中的占比逐渐增加。

  公司主要软件产品包括“路灯宝”智慧路灯运营管理平台、“RIM”智慧道路物联感知系统、“零碳数字化道路”运营管理平台、“青青储充”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安易充”停车充电系统等应用系统、智慧园区绿道运营管理平台等应用平台。

  “路灯宝”智慧路灯运营管理平台以智慧路灯为载体,结合物联网技术,实现了集路灯照明、视频监控、LED屏、一键报警、城市广播、环境监测等系统功能为一体的综合运营管理平台,各系统之间可协同工作、联动指挥,打通多种物联感知系统之间的数据、交互壁垒,具有资产管理、物联控制、运维管理、运营管理四大特点,能有效提高管理部门工作效率。

  “RIM”智慧道路物联感知系统运用地理信息(GIS)、Ai识别算法、数字孪生(DigitalTwin)、物联网(IoT)等前沿技术,将多功能智慧杆、物联网城市家具、园林树木、地下管网等道路全要素资产统一接入管理,利用RIM道路模型管理思维,对城市道路场景全生命周期(规划->

  设计->

  施工->

  运营)过程提供技术支持(数据采集、边缘感知、三维呈现),辅助提升道路精准感知、精确分析、快速反应能力,支撑CIM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建设,助推国家交通强国战略目标的实现。

  “零碳数字化道路”运营管理平台是在道路、工业园区、校园、景区绿道等场景下,通过“绿色发电+分布式储能+绿色充电”来实现用能的零碳/低碳排放,助力国家双碳目标实现。在“RIM”智慧道路物联感知系统的基础上,还面向运营单位、主管单位提供新能源发电监控、储能监控、用能监控、环境贡献统计、收益统计、资产管理、告警管理、运维管理、运营管理等综合业务应用。

  “青青储充”充电运营管理平台是用于小区、商场、工业园区、校园、道路侧等新能源车停车充电场景,以电量计费管理为基础,以储能监控、充电安全管控为目标,实现储充桩智能化管理,面向运营公司提供设备监控、储能充放电数据统计、财务统计、安全用电告警、Ai储充卫士监控等服务,面向市民提供一键扫码充电、充电状态查询、充电订单、停车订单、移动支付、售后服务、消息推送等服务,面向电网公司提供送电统计、微电网监控等服务。

  “安易充”停车充电系统适用于小区、商场、工业园区、校园等非机动车停车充电场景,其以电量计费管理为基础,以充电安全管控、使用方便为目标,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实现充电智能化管理,面向运营公司提供充电设备监控、充电数据统计、财务统计、安全用电告警、监控等服务,面向市民提供一键扫码充电、充电状态查询、充电订单、IC卡充值、移动支付、售后服务、消息推送等服务。

  智慧园区绿道运营管理平台是针对公园、绿道等文旅项目,以前端高度集成的物联杆、智慧座椅、智慧驿站为载体,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为基础,将灯杆及其搭载的物联网设备综合统一运营管理的系统软件,借助平台打造智慧灯杆创新运营场景应用,全面精准的洞察各个区域、景点、商业的客流等情况,串联政府、景区、市民三方互动,同时拉动周边商业资源,实现运营增收。

  本产品具备电能储备功能适用于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的设备,集充电控制、电能储备控制、人机交互控制、通讯、计费计量于一体,并具有良好的防尘、防水等功能,防护等级达到IP54。可在户外进行安全的运营使用。

  本产品由液晶屏、电能计量模块、充电控制模块、电池控制模块、电池充电模块、电池放电模块、柜体等组成。充电机和蓄电池具有多重保护功能,确保储电、充电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车辆安全。人性化的界面显示和控制引导功能,让客户方便完成充电控制;对外提供以太网、GPRS等多种通讯接口,与监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进行实时通讯,实时监测储电、充电状态。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体智城主要提供城市照明工程项目安装服务(包括灯具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项目、景观照明工程安装业务)。华体智城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甲级设计资质,在道路照明工程和景观照明工程领域聚集了行业优秀的管理和设计人才,在照明工程安装市场具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

  随着公司知名度及品牌美誉度的提高,近年来华体智城业务逐渐走向省外,在云南、陕西等全国多地有成功的项目经验。

  2023年公司设立华体绿能、华体锂能公司,积极开展锂电池销售及锂矿加工销售业务,着力开拓锂电池应用高增长市场。

  运行管理维护及其他业务主要包括城市照明设施管理维护、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及智慧城市系统集成业务。

  公司的城市照明运行管理维护业务的具体模式为:公司与市政管理局、路灯管理处等城市照明管理部门签订合同,为其提供路灯、电缆及控制设施的巡查、维护维修服务,并根据客户要求提供调整路灯亮灯方式及亮灯时间等服务。

  公司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具体模式为:公司与用能方签订协议;由公司提供节能照明产品(还可能包括与之配套的智能照明控制产品),对用能方的全部或部分现有照明灯具进行改造或为用能方新建照明设施,并负责改造后或新建后照明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用能方在工程完工后一定时期内(一般为5-15年),将每年节省的电费和维护费支出按一定比例支付给公司;合同期间,项目资产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所有权无偿转移至用能方。

  近年来,国家倡导生态、幸福的生活追求,推广普及智慧城市概念,为城市提供生态修复、智能智慧的人居环境逐渐形成市场需求,公司利用多年智慧路灯行业积累的优势,搭载各种新技术的场景运用,为城市建设智能的道路基础设施,为生态公园城市、新型智慧城市提供服务。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销售模式,同时探索了通过政府专项债方式解决智慧灯杆建设资金来源,政府平台公司和社会资本成立混改合资公司,共同建设运营智慧灯杆,既解决好智慧灯杆的公益属性,又充分发挥智慧灯杆的运营属性,探索了一条政府、平台公司、社会资本方共赢的智慧灯杆投资建设运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新增锂电池销售、锂矿石加工及销售业务,其余主要产品或服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11日发出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国强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对《通知》所列之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监事会全体成员全面了解并认线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线年年度的业务发展概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况。

  详细汇报了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对公司重大事项的意见以及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重大缺陷及一般缺陷。同时,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9,535,958.64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80,405,818.2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3,213,953.05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3,181,467股,加上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可转债累计转股数649股后,公司总股本为163,182,1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372,780.8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9.34%。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华体智城预计2024年度向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恒丰银行、浦发银行、成都农商行、四川银行、邮储银行、华夏银行、成都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3.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期流贷、短期流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函、云信、保理、买方押汇、国内信用证和商票贴现、商票保兑、保贴、福费廷、票据质押融资等票据业务品种。

  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预计为华体智城能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担保皆不涉及反担保。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监事薪酬、津贴。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监事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监事会全体成员全面了解并认线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线年第一季度的股东持股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4月22日,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需要,为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拟增加的经营范围为: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

  鉴于前述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情况,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十四条、第四十一条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所列明的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58,190,313.53元,转销各项减值准备共计64,893,547.14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各类应收款项共计提减值准备33,011,742.00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76,180.07元,核销13,600.00元;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52,500.00元;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614,330,554.71元,期初坏账准备192,978,332.57元,坏账准备新增33,779,761.93元,转回896,700.00元,转销42,156,410.12元(因对凯里经济开发区城乡管理局相关应收款项债权重组,转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2,156,410.12元),核销614,270.42元,因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变动-578,451.87元,因报表重分类变动110,059.98元,期末坏账准备金额182,622,322.07元;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期初减值准备7,286,800.66元,因对凯里经济开发区城乡管理局相关应收款项债权重组,转销6,171,835.97元,因报表重分类变动1,004,904.71元,期末减值准备2,119,869.40元;长期应收款期初坏账准备11,692,872.48元,因对凯里经济开发区城乡管理局相关应收款项债权重组坏账准备转销10,577,907.79元,因报表重分类变动-1,114,964.69元,期末坏账准备0.00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58,190,313.53元,相应减少了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8,190,313.53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7.74%。

  本次转销减值准备64,893,547.14元,主要为凯里经济开发区城乡管理局相关应收款项债权重组和存货项目转销,相应增加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7,761,416.22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6.63%。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的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和资产转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的依据充分,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核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和转销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7日(星期二)至5月13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14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问答。

  1、投资者可以在2024年5月14日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7日(星期二)至5月13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7号)批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21,604,938股,每股发行价9.72元,扣除证券公司承销费、保荐费等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0,563.4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2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2CDAA5BO006号《验资报告》。

  2023年度以前使用募集资金1,467.45万元,其中:2022年度投入募投项目1,467.45万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067.38万元,该预先投入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XYZH/2022CDAA5F0005号鉴证报告。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067.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5年5月21日经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实施。本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

  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2022年11月14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德阳华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华智”)分别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称“兴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兴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091)、子公司德阳华智在兴业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932)仅用于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0,673,814.78元,该预先投入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XYZH/2022CDAA5F0005号鉴证报告。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067.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德阳华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德阳华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